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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读夫妻股权:你可能比想象中更有份!

作者:佚名|分类:百科常识|浏览:85|发布时间:2025-01-21

在携手共度的人生旅程中,你是否了解自己在伴侣企业的权益?这里有一个常被忽视的法律知识点,即使在亲密关系中,也很少有人深入探讨。

从今天起,我将带大家详细解读最高法院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篇最新司法解释中涉及股权和公司法规的部分,力求让你对这部分内容有更透彻的理解。

但在我们深入讨论前,先谈谈一个普遍却被忽视的事实。

最近,我处理的一个咨询案例中,女方作为全职主妇,丈夫则是公司的掌舵人。这家企业的股权分配简单明了:女方占股10%,男方占90%,初始注册资本为一千万人民币。

公司过去一年投入超过一千二百万进行升级设备,年收益至少也有数百万。然而,在婚姻破裂的法律纷争中,男方提出以注册资本的一百万元作为女方那10%股权的补偿,而她似乎也准备接受。这让我深感诧异,难道他没有意识到自己实际上拥有公司的一半股权吗?

关键在于如何解读民法典第1062条: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取的财产,除非有法律规定或夫妻双方另有协议,都应视为共同财产。

这条法规表明,在婚姻期间,用共有财产投资设立的公司股权,原则上属于夫妻共享。这与工商登记中的名字并不完全挂钩,除非婚前或婚后双方曾特地签订过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。否则,即使股权登记在一方名下,也应视为共同拥有。

话题标签:婚姻、股权、民法典

解读夫妻股权:你可能比想象中更有份!

(责任编辑:佚名)